尼克斯再获胜利,法官驳回面部识别诉讼

一起指控麦迪逊广场花园娱乐公司非法使用从消费者那里收集的生物识别数据,“系统性地识别并阻止任何可能与针对公司的诉讼有关联的律师”进入麦迪逊广场花园场地的案件,在周二被驳回。
纽约南区的刘易斯·卡普兰法官认为,原告的法律论点“不具说服力”,因为未能解释麦迪逊广场花园如何违反了法律规定。
争议的核心是纽约市的《生物识别标识信息法》,该法规定不得“出售、出租、交易、以有价值的任何形式交换或以其他方式从生物识别标识信息的交易中获利”。在《格罗斯诉麦迪逊广场花园》案中,原告购买了麦迪逊广场花园音乐会的门票。他们声称,该场馆收集了他们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将其作为一项“诉讼威慑政策”的一部分,这项政策包括“禁止律师及其整个事务所进入”。
根据起诉书,麦迪逊广场花园已经通知了超过90家参与针对该公司诉讼的纽约大都会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告知其律师不受欢迎。麦迪逊广场花园将这一政策描述为“直截了当”,适用于正在进行诉讼的律师事务所,直到这些诉讼得到解决。
作为一个私人设施,只要遵守法律,麦迪逊广场花园可以自行设定入场条件。和其他一些体育及娱乐场所一样,麦迪逊广场花园也使用面部识别技术。这项技术可以加强场地的安全措施,帮助验证持票人身份。这项技术的应用引发了关于体育赛事中的安全与隐私之间适当平衡的讨论。
原告认为麦迪逊广场花园的做法走得太远。他们坚称,生物识别政策不公平地带来了经济利益,因为据称通过遏制诉讼,减少了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诉讼费用。麦迪逊广场花园还涉嫌在与第三方供应商共享生物识别数据以协助禁令实施时从中获利。
卡普兰法官,因担任《E. 省·卡罗尔诉唐纳德·特朗普》案的法官而为人所知,认为这一论点与纽约市法规的语言和常识不符。
卡普兰解释说,《生物识别标识信息法》“并不禁止公司在分享生物识别数据时获得任何利益,无论这种利益多么间接”。该法规禁止的是从交易本身中获利,而这一点在原告最新的起诉书中并未被指控。在他看来,涉及的生物识别数据共享“与其他任何工具并无二致”,当一个场地向供应商付款获取这些工具时。“说一家公司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获得了利润,这是违背常识的。”他写道。
卡普兰还质疑了原告对“获利”一词的理解,鉴于该法规“明确允许出于商业目的收集和共享生物识别数据,前提是公众得到了警告”。法官强调,“获利”一词并不等同于“利益”,因为如果由此产生的任何利益都可以被视为非法利润的话,企业显然不会花钱购买生物识别数据。
虽然不像纽约尼克斯队在周一东部半决赛第一场战胜印第安纳步行者那样引人注目,但周二的裁决对麦迪逊广场花园及其首席执行官詹姆斯·多兰来说仍然是一个胜利。多兰一直坚决捍卫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既合理又合法。